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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人大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人大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区检察院加快发展的一年。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历届中央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围绕昌江“五区”建设,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区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一是积极服务非公企业发展。制定了服务非公企业发展八条措施,与鱼丽工业园区内企业建立了检企对接机制,成立了硕士检察官助力企业发展服务团,为企业提供点对点的法律服务。在工业园区内举办了3场服务非公企业法律知识讲座,将法律宣传、法律咨询等落到实处。对涉及非公企业的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切实有效地保护了非公企业利益。我院服务非公企业发展被评为昌江区首届“十大法治事件”。二是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重点打击诈骗、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6人,起诉25人。如依法起诉了王某、肖某、吴某等销售假冒知名品牌饮料案件三是强化生态司法保护。在环保、林业、水务等行政执法机关设立派驻检察室,不断推动建立健全生态执法联动机制和生态保护领域“两法衔接”机制。依法起诉3件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监督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1人,督促市林业局、区林业局履职的检察建议2份,支持有关单位对破坏林地生态资源的案件起诉3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在依法办案的同时,要求犯罪嫌疑人对破坏的林地或农用地进行补植复绿,给予酌情从宽处理,实现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用心服务人民群众。抓住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和最现实的需求开展检察工作赢得群众的信赖。一是坚决打击侵害民生犯罪。办理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案件110130人。如依法起诉“e租宝”案,涉案金额2000多万元,受害群众达400余人。二是用心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网、电”等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坚持实行检察长包案、接访等制度,依法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32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6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6件,息诉罢访1起老上访户案件。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申诉案件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申诉案件公开化,办理不服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刑事申诉案件2件。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为2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提供救助。三是认真搭建服务群众平台。依托派驻鲇鱼山镇检察室,积极开展走访、宣传活动、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指数。深入开展民行检察与您零距离专项活动,进行法治宣讲5场,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浓厚氛围。选派青年干警挂点社区、驻村担任第一支部书记,帮助社区和村委会解决实际问题。

三、促进法治昌江建设。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一是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75人,同比下降6.9%;提起公241人,同比下降7.5%。对以徐某某为首的18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等提起公诉,有力提升公众安全感。二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检调对接等制度,对轻微犯罪、过失犯罪等依法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1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2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三是扎实开展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深入校园开展法治宣传,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举办了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落实亲情会见、社会调查、回访帮教、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对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四、加大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强化政治担当,实现了改革之年职务犯罪侦防工作思想不乱、力度不减、工作不断。一是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工作岗位,集中优势力量取得突破,注意查办窝案串案,共立案查办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315人,立案人数同比上升87.5%,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3人,同比上升85.7%,渎职侵权犯罪2人,同比上升100%,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进一步转变侦查理念、改进侦查方式、提升侦查水平,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起诉率和起诉后有罪判决率均为100%二是更加注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合景德镇市邮政局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工作,将预防职务犯罪与邮政通信服务有机融合,加强预防宣传,形成覆盖全区的职务犯罪预防网络。深入剖析职务犯罪发案原因,向有关单位提出预防建议5件。积极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深入机关、企业、乡村、学校和社区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7场次, 1000余人接受了教育。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61次。

五、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持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统一,完善法律监督机制,提高监督能力,维护公平正义。一是加强刑事诉讼和执行监督。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3人、撤案510人,追加逮捕2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次。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3人。依法提起刑事抗诉2件,1件已获改判。认真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19名在押人员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并被采纳。对1名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罪犯提出收监执行检察建议,目前已收监。二是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不服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对审判违法案件发出检察建议7件,执行违法案件发出检察建议7件。办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案件18件。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为重点,办理公益诉讼诉前案件8件,发出检察建议8件。三是加强与法院和公安的协调配合。坚持联席会议、情况通报、重大案件协调等制度,共同研究解决执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诉讼监督工作合力。

六、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和基础建设。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战略任务来抓,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努力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使全体干警更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通过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民主生活会讨论、专题辅导等形式,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积极组织开展检察文化、体育竞赛等活动,活跃机关氛围,建设检察干警精神家园。一年来,共有18个集体和个人荣获昌江区级以上表彰,被评为第十五届景德镇市文明单位。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党组会、检察委员会、院务会等议事规则,重大情况、重要决策、重要案件处理均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治化。坚持民主生活会、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的表率性与自律性。三是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坚持检委会集体学习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定期开展检察业务学习。深化全员教育培训,以检察业务、司法改革为重点,组织参与高检院、省院、市院和当地党委调训累计完成22个班次,23人次的调训培训工作。公开招录了2名通过司法考试的法律本科以上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在区委支持下,选拔使用一批优秀中层干部,营造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积极氛围。四是抓好司法责任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遴选出员额内检察官17名,并根据职位要求对现有人员进行了分类定岗,改革成效已逐步显现,办案力量得到加强。不折不扣贯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决策部署,配合做好相关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和工作衔接,注意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五是加强基础建设。在区委区政府和市检察院的大力关心支持下,我院“两房”及专门用房建设项目已经正式立项,规划和土地手续已办理完毕,目前进入项目设计阶段。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形成《昌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制度汇编》,大力推进执法办案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机关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

七、强化对自身的监督和制约。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监督之下。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重要会议精神、重要工作情况、重大工作部署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争取关心支持。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预防职务犯罪和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为全区人大代表赠阅《检察日报》,主动上门走访人大代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增进代表对检察工作的了解二是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经常性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代表到检察院视察调研,不断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三是持续规范司法行为。依托检察机关办案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执法办案实行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发出案件流程监控39件,形成网上办案、网上监督、及时纠错新常态。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员对2016年办结的296件案件进行逐案评查。组织人民监督员对2件拟不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评议监督。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阅卷63件次,听取辩护人意见16次。四是着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打铁必须自身硬,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在肩上。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在院机关大厅、楼道、走廊、会议室、室外长廊等场所放置百廉钟、廉明镜、警言警句、廉政漫画等,将廉政文化和瓷文化相结合,努力打造昌江检察廉政文化特色。加强检务督查,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督促整改,有效防止干警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各位代表,一年来的成就,是区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有效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我们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还不够,特别是在善于监督方面还要下功夫;规范司法的意识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尤其是检察官队伍断层现象依然存在,办案辅助人员配备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均影响检察工作的发展。对此,我们将认真对待,争取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8年,区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工作努力方向,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依法履职尽责,努力为实现“建设魅力昌江,做靓瓷都门户,在打造一座与世界对话的城市中实现新跨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区检察院将按照区委和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加强领导,进一步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下,对党忠诚,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着力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全区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和完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司法举措,为昌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积极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检察职能进行重大调整的新形势,探索强化检察监督职能的新途径新思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强化生态检察工作。

四是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办案组织与办案管理,严格执行检察官权力清单,着力强化员额检察官的责任心和担当意识。全面实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着力打造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官队伍。

五是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和基础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学习培训和岗位练兵,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持续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定力抓好作风建设。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着力推进“两房”和专门用房建设工作。

各位代表,使命呼唤担当,使命引领未来。在新的一年里,区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统揽各项检察工作,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和要求,坚定信念,振奋精神,忠诚履职,敢于担当,为打好攻坚战、同步奔小康,奋力谱写新时代建设魅力昌江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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