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昌江区人民检察院情况介绍
院领导介绍
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小专题
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检察院联系方式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今日头条客户端
今日头条客户端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指南>>检务须知
人民检察院职权
时间:2020-11-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五)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七)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地址:景德镇市景北大道东侧距景北大桥约800米 邮编:333000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