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指南
(一)、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市级人民检察院管辖。
(二)、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案的一般程序
1、立案;
2、诉前程序;
3、支持起诉;
4、提起诉讼;
5、执行;
6、诉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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